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对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的报价说明:“因系统固化,本项目最高限价以此处报价说明为准,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下浮率**%。供应商须以统一且有效的下浮率形式对本项目进行响应报价,下浮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不得存在区间值,对本项目报一个统一的下浮率,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如供应商的下浮率为负数或有超过**%或有多个下浮率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更正为:“本项目按下浮率进行报价。”;对采购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第**项:“**.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金额:**万元。”更正为:"**.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以更正后的更正公告和最新的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计划备案号:**[**]**。
**.采购监督机构:康定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名称:*****************************
地址:康定市榆林新区茶马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号**栋**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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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