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二次)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SZCG**A-重**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一包)(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删除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其他内容中:“**、中标单位应按中标价支付给原中标单位(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自**年**月**日至中标单位入场前所承担的相应标段的养护费用。”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要求中附件 **: 宿州市新汴河景区综合养护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要求一、服务项目人员配备要求第**项:人员工资不低于宿州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元/人/月),社保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足额计算工资和社保。
现更正为:人员工资不低于宿州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元/人/月),社保缴费基数**元,其中养老保险金企业**%、医疗保险金企业(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金企业**.**%;工伤保险企业**.**%。成本核算要足额考虑所有配备人员工资和企业所需承担的社保份额。关于税金各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及相关政策执行,原则上按**.**%计算,若有其他减免税政策的需附证明材料。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交货内容:合同签订后 ** 日历天。即中标单位养护满一年,业绩良好,年度考核合格(注:一年内综合考核得分 ** 分以下没有超过 ** 次),续签下一年养护合同。(由于电子响应文件投标函中服务期限不支持文字填写,本项内容在投标响应函中填 ** 日历天。) 履行期限至 **年**月**日止。
现更正为:第**项服务期限:本次招标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后 ** 日历天。若中标单位养护满一年,业绩良好,年度考核合格(注:一年内综合考核得分 ** 分以下没有超过 ** 次),可续签下一年养护合同,续签养护合同履行期限至** 年 ** 月 ** 日止。(由于电子响应文件投标函中服务期限不支持文字填写,本项内容在投标响应函中填 ** 日历天。)
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现顺延至**年**月**日**:**第三开标室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新汴河景区北岸(人民路西 ** 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 ** 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一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