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D-F-D**),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政务外网接入交换机,设备品牌型号:锐捷RG-S**-**GT**XS-E,数量:**台 。
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元,含税金额:**.**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到货验收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实施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服务标准:本项目要求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相关规范要求。
二、直接采购供应商
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三、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所需的政务外网接入交换机为定制化产品,与沈阳移动签订的合同附件【采购订单】中,已明确指定采用锐捷品牌RG-S**-**GT**XS-E型号的交换机。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作为锐捷网络针对该型号产品的唯一授权书,由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负责相关产品的供应及技术支持工作,符合我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要求。
符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年修订版)》规定的直接采购方式第**款,“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对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进行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共**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