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三标段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庆丰湖共富驿站及游船码头、观景平台改造提升项目,包括庆丰湖共富驿站及游船码头提升**㎡及亭船线(庆丰湖)观景平台节点改造提升;庆丰湖游客中心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项目,包括游客中心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完成风貌区多处节点改造提升项目,包括**处风貌区入口节点改造提升(亭船线七里亭入口节点改造提升**㎡及贤庠镇入镇口节点景观提质改造**㎡)及**处风貌区节点改造提升(白屿村停车场改造**㎡)。完成风貌空间整治提升项目,包括**段生态绿道提升(白屿村绿道**m及洋北村绿道**m)、亭船线沿线风貌整治工程(建筑立面改造及围墙涂刷**㎡)、黄避岙乡沿线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建筑立面改造**㎡及围墙改造**㎡)等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建设地点:象山县环西沪港区域。
**.**招标范围:象发改备案赋码信息表**-**-**-**-**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市政、园林景观、绿化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业绩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新丰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