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参选人:
现将本项目比选文件澄清如下:
**、本项目比选文件“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五节 比选及评审”增加以下条款:
“**.**比选时参选人满足三家及以上的情况进行比选;评审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不满三家时,评审委员会认为有竞争性的情况下,业主单位有权进行两家评审(评审办法将采用原评审办法)或独家采购。
**.**如本项目参选人不满三家将发布二次比选公告,二次比选公告后参选人仍不满三家的,评审委员会认为具有竞争性,则继续按原评审办法评审;如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具有竞争性,则可以现场转为谈判或者独家采购,采用谈判方式的,有效参选人需满足**家,评审委员会要求有效参选人进行二次或多次报价,每次报价都可能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低的参选人将被评审委员会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最终报价书由各参选人签字盖章确认,并作为成交价。采用独家采购方式的,由评审委员会与参选人直接就价格、服务等商务条件进行合理确定。”
**、比选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澄清视同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参选人及时下载并查收。
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总部基地)**室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许女士、杨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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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