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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最高限价 | **.**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 **号 联系方式:***** 登录查看更多 | ||||
招标方式 | ***************************** | 评标办法 | 合理价格竞争法Ⅱ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时**分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
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鸿瑞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 址 | ***** | ||||
投标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张良元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或提交至指定邮箱的方式提出异议,联系电话:***** 登录查看更多。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