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小湾镇**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桑园建设桑苗采购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委托,对该单位已通过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批的“凤庆县小湾镇**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桑园建设桑苗采购”(招标编号:ZC**)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及供货期要求
(一)招标编号:ZC**号
(二)项目名称:凤庆县小湾镇**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桑园建设桑苗采购
(三)采购项目及内容:
产品(项目)名称 | 一般项目: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金额(元) | 交货地点/备注 |
农桑** | 砧木以上接穗成活良好,无病虫害;苗木新鲜;苗木嫁接成活后一年以上;桑苗嫁接口以上**CM处直径在**.**CM以上,苗高不低于**CM;包装规格为:每件**捆,每捆**株(编织袋包装)。 | ** | 株 | ** | 含运费,需运送至项目建设村 |
(四) 资金来源:凤庆县小湾镇**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暂未到账,须由供货企业先垫付)。
(五) 付款时间:待定。
(六) 采购预算价:*****************************元。
(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完成供货。
二、投标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投标供应商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财务报表。
**、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已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缴纳成功回执)截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请申请人于**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时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
(二)招标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费用于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未按规定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时。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和现场递交光盘,两者均递交成功后才能参与评审,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其投标不进行评审。现场递交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网上递交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三)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并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六、注意事项
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应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核验: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亲自出席);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
(八)已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缴纳成功回执)截图。
(九)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 时以前。
(二)金额:**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三)形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期间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绑定并打印缴纳回执,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四)退还形式:退还给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五)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凤庆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支行
银行账号:**-**
财务电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获取最新信息。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凤庆县小湾镇
招标代理:*****************************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地 址:曲靖市陆良县中枢镇春光东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