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大清河廊亭综合修缮加固及提升改造工程EPC已由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编号:DZSQHGC-** **.建设地点:德州市齐河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齐河县学府大街与阳光南路交叉口西侧,现状大清桥主体结构为三跨空腹上承式钢筋混凝土拱桥,桥梁全长**.**m,桥面全宽**米,分两幅,其中单幅桥车行道桥面宽**米,人行道宽**米。桥面南北两侧人行道位置为仿古木结构重檐四角亭、连廊及重檐阁。桥梁及桥面仿古木建筑经多年使用,存在部分病害,本次拟对桥梁主体及附属设施、桥面仿古木建筑进行维修处理。桥梁主体维修主要包括拱圈、桥台挡墙、桥面铺装、护栏及周边广场破损等;桥面仿古木建筑维修主要包括连廊、重檐四角亭局部修复以及重檐阁拆除新建。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项目全寿命周期内所有需要设计单位配合的服务,并负责设计总协调工作等;(**)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包含的本项目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费下浮不低于**%(设计费不超建安费用的**%) **.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派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派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字[**]** 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二家,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其他: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DZZF); **.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ZF)。 **.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系统平台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系统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handong.gov.cn/)、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齐河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qh/)上发布。 七、监督机构: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城街道齐惠大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米路西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号**层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重要说明: **、投标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须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手续,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交易主体信息服务指南》和“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咨询电话:**-**。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数字证书(CA锁)(联系电话:**),方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 **、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网络教程培训,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下载中心→视频教程”栏目《投标人业务系统操作视频》; **、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德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登录”进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模块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按照登录页面右上角《系统操作说明》或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平台注册,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后点击“项目信息→查询项目”,录入投标项目招标公告中的“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询”,依次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审核并投保成功。 附件: 发布人:***************************** 发布时间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