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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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号 | **,**.**元 |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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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业服务 | ***************************** | 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执行 | 一、完成《四川省绵阳市岷山涪江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政策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相关专家的审查后方可使用。 二、成果资料要求: **、提供《实施方案》成果资料纸质版**套及电子文档**套; **、提供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申请评选资料,资料满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评选要求; **、本项目成果资料仅能用于本项目相关事宜,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遵守采购人相关保密制度和要求,履行保密责任,如因保密不当导致采购人损失的,由供应商全额赔偿。(提供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 三、支付方式(因一体化平台系统无法设置,本项目支付方式以此为准): ①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提供采购人支付所需完整的票据和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 **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②在服务期内,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成果资料通过组织的专家评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项目通过申报,供应商提供采购人支付所需完整的票据和资料 ,达到付款条件起 **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 ③在服务期内,如果项目申报未通过,则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且根据采购人需求,供应商继续为采购人提供方案编制、项目申报等服务,项目申报成功或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并通过专家评审、采购人及上级部门验收 | **,**.** |
何端为(采购人代表)、王少祥、岳建强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费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财采〔**〕** 号],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万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中段**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下街**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经办人员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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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