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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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保税港区国际物流园区综合大楼**层**室**区间(自贸试验区内) | **,**.**元 | **.** |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顺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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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C** 其他服务 | *****************************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刘文宇、何鸣、于行贵(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取标准: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如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取消成交资格或自愿放弃成交资格的, 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一)本项目采购实施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监督电话:**-**,地址:宜宾市南溪区龙源路东段**号。
(二)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名称:*****************************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北大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龙头山路**号临港新天地**幢**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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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