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已于**年**月**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进行补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P****页《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
企业业绩 (**分) | **.**年**月**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的,得 **分; **.**年**月**日至今未完成过类似工程的,不予计分。 说明:本项最高得**分。 | **.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达**万元以上的市政类工程 。 **.需附有关业绩(仅限于已竣工验收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或打印件)。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业绩不属于类似工程的;未竣工验收的;业绩时间不符合评分标准和备注规定的,不计分。 |
现修改为:
企业业绩 (**分) | **.**年**月**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的,得 **分; **.**年**月**日至今未完成过类似工程的,不予计分。 说明:本项最高得**分。 | **.类似工程指:市政类工程 。 **.需附有关业绩(仅限于已竣工验收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或打印件)。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业绩不属于类似工程的;未竣工验收的;业绩时间不符合评分标准和备注规定的,不计分。 |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原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如原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调整。
特此公告,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