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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邮政特快寄递驻场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项目摘要
项目名称
招标人
招标人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方式
公告类型
中标人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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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正文

  *****************************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鲁祥招字**-**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东营市开发区府前大街**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机构地址: 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要求,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部署,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提高审判效率,节约诉讼成本,确保法院系统法律文书迅速、准确传递而制定本项目。其主要参数见附件**。

 

二、采用*****************************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或者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或者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快递企业,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为东营EMS唯一服务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关于“*****************************”的有关规定,专家一致建议采用*****************************方式进行采购,供应商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

 

五、其它补充事宜

*****************************

*****************************公示

一、采购人:*****************************

地址:东营市开发区府前大街**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二、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鲁祥招字**-**号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要求,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部署,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提高审判效率,节约诉讼成本,确保法院系统法律文书迅速、准确传递而制定本项目。其主要参数见附件**。

四、预算金额:**万元/年

五、采用*****************************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或者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或者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快递企业,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为东营EMS唯一服务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关于“*****************************”的有关规定,专家一致建议采用*****************************方式进行采购,供应商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号

七、公示的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潜在供应商对此项目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于 **年**月**日下午**时**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服务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包括服务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政府采购项目的说明)派专人交至*****************************【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专家签到表及论证意见表

附件**:法律文书邮政特快寄递驻场服务要求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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