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四、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页,原文件内容: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现修改为: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潜在供应商及时登陆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本项目《答疑文件》。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
地 址:益阳市迎宾东路**号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龙洲中路中电怡和苑一方庭二楼
联系人:******* 邮编:**
电 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