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荆州区**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生物有机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质量要求:符合NY/T **-**标准修改为符合NY**-**标准;
**、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参数要求: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修改为有机质含量≥**%;
**、 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参数要求增加一条:有效活菌数(cfu)≥**.**亿/克。
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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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