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二、采购单位:*****************************
三、资金来源:省财政厅
四、采购方式:*****************************采购
五、采购预算:以报价最低中标法确定项目金额,采购上限拦标价为**万元。
六、采购内容:编制贵州炉碧经开区**年精包装项目**个,分别为导电玻璃项目、汽车玻璃项目、光伏电池片项目(**gw单晶硅棒及切片)、石英砂提纯项目(高纯度石英砂提纯,满足电子玻璃及半导体需求)、精细氧化铝产业项目,要求每个项目分别出具项目建议书、PPT(**页以上)、解说词等相关材料。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五)采购项目一次性报价材料。
八、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
九、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将相应材料提交到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局(地址:贵州省凯里市炉山镇炉碧开发区腾飞路与尚书南路交汇处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室;联系人:*******;联系电话:*******)。递交的材料务必密封,如未密封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十、评审办法
(一)评审程序:评审工作由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局负责组织。
(二)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主要考核报价单位的资质、报价等因素,由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报价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和打分。
十一、中标单位的确定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价申请单位,按照评分由高到低确定中选人顺序,评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第一中标人自愿放弃的可由第二顺序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出现综合比分相同的报价低中标。
十二、签订合同
被确定为第一中标人、并经*****************************议研究同意的,自采购人电话通知之日起**日内签订合同,如由于中标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