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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抚顺烟草视频监控、红外周界报警、电子巡更 系统维修项目-二次公告

项目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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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正文

**年抚顺烟草视频监控、红外周界报警、电子巡更系统维修

竞争谈判项目二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F**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对*****************************全地区视频监控、红外周界报警、电子巡更系统维修提供维修服务。

服务范围:  *****************************(抚顺市新抚区永安路**号)

抚顺县烟草专卖局(抚顺市顺城区葛布街道九台街**号)

清原县烟草专卖局(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腰站街)

新宾县烟草专卖局(抚顺市新宾镇工业园区)

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沈抚示范区沈东七路**号)

石文稽查所(石文镇)、草市稽查所(草市镇)、旺清门稽查所(旺清门镇)。

服务内容:**.*****************************、抚顺县烟草专卖局、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清原县烟草专卖局、新宾县烟草专卖局、石文稽查所、草市稽查所、旺清门稽查所等视频监控系统、红外周界报警、电子巡更系统维修。

包括:设备维修、配件更换、操作系统等软件故障的解决、升级及其他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全部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年视频监控、红外周界报警、电子巡更系统维修维护。

现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市局机关**个监控摄像头,巡更捧**个,点位**个;抚顺县局专卖科共用办公区**个摄像头,巡更捧**个,点位**个;物流中心**个摄像头,红外周界报警器**个,巡更捧**个,点位**个;清原县局**个摄像头,巡更捧**个点位**个;新宾县局**个摄像头,巡更捧**个点位**个;抚顺县局石文稽查所**个摄像头;清原县局草市稽查所**摄像头;新宾县局旺清门稽查所**摄像头。

服务质量:(**)质保期内因乙方原因或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或更换;

(**)在接到甲方关于系统故障等问题的应急请求后,乙方应在**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于**小时内解决系统存在的问题。

(**)甲方根据质量标准、质保要求进行维修项目检查,合格的甲方应予以签收;若在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维修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有权要求免费更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擅自转包、分包的;偷工减料的;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材料和设备的;擅自变更施工内容的;维修延误超过**天以上的。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年**月**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___/___。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抚区永安路**号)。

**.方式: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领取时,领取人须额外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的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经*****************************检查合格后,现场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本次采购不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售价:   /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抚区永安路**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抚区永安路**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七、补充事宜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其他补充事宜:    /    。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抚顺市新抚区永安路**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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