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蒲河(于洪段)防洪能力恢复重建和防灾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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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蒲河(于洪段)防洪能力恢复重建和防灾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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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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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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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沈阳)
其他公示内容
否决投标人名称: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原因:未按招标文件的暗标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监督部门
沈阳市水务局建设与运行管理处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张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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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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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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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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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cjjhwb-yhq@shenyang.gov.cn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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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号北市商务大厦**室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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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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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qq.com
公告源URL
https://www.lntb.gov.cn/#/cWinCandidatePublicity?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