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签订合同后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货物安装前需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号**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本项目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名称:南充市身心医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锦城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都尉路四段**号南湖凯旋广场**幢**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附件下载:**********************************************************通知书(N**).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