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②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有承装、承试两个类别等级达到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现变更为“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②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有承装、承试两个类别等级达到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或其它资料与本变更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招 标 人: *****************************
地 址: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归义街路**号
联 系 人: 曾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
单位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号东一国际大厦**房
联系人:唐顺连(项目负责人)、易冬、张尚华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