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OIT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食堂外包服务商采购项目*****************************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根据采购人通知,现对“*******************************-**年食堂外包服务商采购项目第二包发布如下澄清: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预算中预留 **%面向中小企业(其中 **%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包中的风味小吃接受合同分包。投标人可以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该部分总额的 **%,投标时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可不预留份额。
二、本包评分中增加: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如投标产品被认定为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在上述第**项价格评分中,对该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
**、本包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第(一) 委托服务运行方式中原“中标方独立经营,不得转包分包他人。”
现变更为:
“中标方除了风味小吃外需独立经营,其他不得转包分包他人。”
**、本包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延迟到:** 年 ** 月**日 每天上午**:**至**:**(北京时间)。
**、本包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号互联网金融中心**层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附件下载:第六部分 第**包采购需求(澄清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