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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尧顺玉**MW风力发电示范项目
升压站设备公示
编号: FA**
一、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人为 中交三公局隆尧顺玉**MW风力发电示范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升压站设备(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工程位于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千户营乡和大张庄乡,业主单位为隆尧县国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共装设单机容量为**.**MW 风力发电机组**台,实际装机容量为**MW,风电通过**kV汇集线路接至该主变低压侧,升压后通过升压站 **kV 线路送出。
**.**项目工期:**.**.**-**.**.**
**.**项目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隆尧顺玉**MW风力发电示范项目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四、采购商务情况
**.**结算方式:达到合同价款的支付条件后,依据签收单及卖方资料,当月办理结算。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付款方式:
合同款项的支付
预付款为设备合同价格的**%。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下列单据和资料:
(**)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财务收据。
(**)本合同设备排产计划表。
以上资料经买方审核无误后,由买方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预付款。
**.**.**到货款为设备合同总价的**%。
卖方按合同规定的交货进度将合同设备交付到现场交货地点,经买方清点无误后,卖方向买方提交下列单据和资料:
(**)单台设备开箱验收证明及该设备的合格证书。
(**)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财务收据。
(**)进口产品提供原产地证明及报关文件。
(**)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税率为**%,以买方为付款人/采购人名义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资料经买方审核无误后,由买方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该合同设备的到货款。
**.**.**性能验收款为合同设备的**%。
每套合同设备通过连续**小时可靠性运行试验及性能试验后,买方向卖方签发本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或货到**个月内(二者以先到为准),卖方向买方提交下列单据和资料:
(**)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财务收据。
以上资料经买方和总承包方审核无误后,由买方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性能验收款。
**.**.**设备质量保证金为设备合同总价的**%。
如采用质保金形式,当质保期满,如设备不存在未解决、未修复的重大产品缺陷问题,卖方也没有应向买方未支付的索赔金额,则卖方可向买方提交下列单据和资料申请质保金支付: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财务收据正本**份;
(**)质保期内的质量情况说明(买方签署);
以上资料经买方审核无误且收到业主相应款项后,在**日内向卖方支付质保金。
如采用质保保函形式,本项目进入质保期后,则卖方可向买方提交下列单据和资料申请质保金支付: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财务收据正本**份;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年期银行质保保函原件**份,保函格式最终开立方式以卖方银行要求的并经买方确认的见索即付格式为准。
当质保期满,如设备不存在未解决、未修复的重大产品缺陷问题,买方退还卖方质保保函。
买方根据本项目执行需将卖方的质保责任转移给其他相关方时,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相关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后,卖方应无条件给予配合并于买方要求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国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年成立,注册本金**万元,因项目主合同中与业主约定“本合同范围内设备采购、升压站建安调试、风场区建安施工分包(不含风机桩基及基础施工、风机(含钢混塔筒)吊装及电气安装)、场内道路和其他所有标包均由发包人招标采购,承包人依据发包人采购结果、发包人指示与相应中标人签订合同。”业主方亦发文对供应商进行指定,故选用国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合同的供应商。
六、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年**月**日 **:**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隆尧顺玉**MW风力发电示范项目
联系电话:*******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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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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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能管理系统 | 智慧电站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直挂式全封闭水冷系统 | 套 |
** | 保护器 | 智慧电站电器二次保护系统平台 | 套 |
** | 电力监控系统 | 智慧气体绝缘开关系统 | 套 |
序号 | 公告类型 | 公告名称 | 环节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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