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年**月**日 发布了**-JQ**-W*******************************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商务评审第一、二、三项业绩评审项进一步明确要求所提供的业绩主体为投标供应商
二、**-**标的名称:功能岛席位。第**条参数”指挥桌的单席位不小于**mm“修改为”指挥桌的单席位不小于**mm”。
三、**-**标的名称:台式计算机。第**条参数“CPU主频≥**.**GHz"修改为“CPU主频≥**.**GHz”。
四、 **-**标的名称:笔记本电脑。第**条参数“主频≥**.**GHz" 修改为“主频≥**.**GHz”。
五、**-**标的名称:防双网混插网络安全套件。第**条参数 “标准非屏蔽六类RJ**模块“修改为“标准屏蔽六类RJ**模块”。
六、**-**标的名称:超六类屏蔽网线。 第**条参数”提供超六类非屏蔽LSHZ燃烧测试报告、信道检测报告“修改为“提供超六类屏蔽LSHZ燃烧测试报告、 信道检测报告”。
七、**-**标的名称:**口超六类配线架。 第**条参数“超六类非屏蔽配线架“修改为“超六类屏蔽配线架” 。
八、“国产“ 定义第一条: “物资、 服务类供应商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的企业”进一步明确:物资、 服务类供应商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的企业,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其他内容不变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