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电弧炉和LF精炼炉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LNZB-GJZ**-**-**)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电弧炉和LF精炼炉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拨资金,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设备一:**t电弧炉设备 一台/套
设备二:**t-LF炉设备 一台/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电弧炉和LF精炼炉设备采购;
设备一:**t电弧炉设备:电弧炉公称容量:**t(最大出钢量**t);
设备二:**t-LF炉设备:钢包额定容量:**t;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电弧炉和LF精炼炉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时**分到**年**月**日**时**分
获取方式: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递交地址:*****************************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
七、其他
**.领取招标文件时所携带的资料: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 法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报名)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近**个月开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记录证明。
**.**代理商投标的出具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制造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权威机构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息截图(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机械总院集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17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LNZB**@QQ.com(电话无人接听时发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