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采购包**:无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
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
名称:*****************************
地址: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号桃花岛商业街第**幢商业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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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