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剪耗材采购项目澄清
澄清-**** 编号:HBJA-ZB(**-**)
致:各招标文件持有单位
*****************************裁剪耗材采购项目澄清如下:
修改内容(**):
原:**.**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 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投标文件“服务方案 ”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 “服务方案 ”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此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修改为:**.**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修改内容(**):
原:
**.**.**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本项目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模式,投标人不得在暗标上出现具体的名称、地址及能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在暗标上作任何标志,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
修改为:
**.**.**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
注:以上内容已完成修改,本澄清共**页,各投标单位收到此澄清后请重新获取招标文件并编制投标文件。
电话:******* 邮箱:HBJAZJ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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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