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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一)
项目报建编号:**
招标项目编号:E**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招标公告**.**服务期限、“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①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②招标设计**日历天;③施工图设计依建设单位要求而定,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原则。
现修改为:服务期限:**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 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他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补充通知(一)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本补充通知(一)不相符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年**月**日
补充通知**.pdf
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