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第二次)(招标申请号:**)于**年**月**日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开、评标工作。并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zs.gov.cn/)上发布评标结果公示信息。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收到投标单位对评标结果的质疑文件,组织原评标委员会于**年**月**日**:**(北京时间)进行复评。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评标委员会的复评结果进行公告。复评结果公告期间,监管部门(中山翠亨新区公共建设局)收到了投标人对复评结果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单位: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提交的相关业绩证明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等问题提出质疑。于**年**月**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第二次复审。
第二次复审的结论:
**.复审委员会经复核认为,根据招标人对相关质疑文件所提供的质疑问题的核实说明,“南京长江第四桥”项目确为公路项目,按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的规定,该项施工单位获奖业绩不应得分,应扣减一分,相应地,投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单位: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获奖”这一评分细则项的实得分应由**分调整为**分,其商务标总得分应由**分调整为**分。
**.复审委员会经复核认为,无法判断投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单位: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业绩证明文件存在人为伪造行为。
根据复审结论,复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经济标得分 | 总分 | 设计部分报价(元) | 建安部分报价(元) | 排序 | ** |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 | **.** | **.** | **.** | **.** | **.** | ** | **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单位:【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特此公告。
招标人: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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