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补遗
第**号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内容做如下变更修改:
**.因商务文件中编制说明遗漏,现重新上传本项目商务文件,供投标人参考,用于编制投标文件。
**.原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变更为“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本项目以变更调整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及商务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变更调整后的电子招标文件;
(**)请各潜在投标人严格按照变更调整后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准时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云南信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