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WJCG**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 **年**月**日
投标固定总价:**元
第一名中标供应商
名称:望江县蓝天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华阳镇东环路
中标金额:**元
第二名中标供应商
名称:安庆市宏艺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东外环路**号
中标金额:**元
第三名中标供应商
名称:望江县大众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华阳镇香茗山路
中标金额:**元
第四名中标供应商
名称:望江县得力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华阳镇通港路**号
中标金额:**元
第五名中标供应商
名称:望江县劳动技工学校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华阳镇翠岭街**号
中标金额:**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刘琴、江立功、朱桂青、王明海、马爱珠
采购人名称:*****************************
地址:望江县牌坊路
联系人:张股长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 项目负责人:张小寒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 **年 ** 月 ** 日至 ** 年**月 ** 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望江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望江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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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