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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一
致: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八、相关承诺书**、投标承诺书”的第七项、第九项、第十项现进行删除,相应序号自行调整。
其他事宜不变,请遵照执行。
注:更正书应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更正通知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号AD**文化创意园**幢
联系人:*******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