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二次)
二、项目编号: AHQSCG-**-**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路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南路**-**#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二次) 服务范围: 无为市境内 服务要求: 做好无为市金塔路至锁埂路进行划线工作 服务时间:**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达到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智斌、刘永琴、范建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成交价×**.**%,若代理费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
**.成交单位业绩:(**)合同名称:**年无城规划区人行道施划非机动车泊位线采购,合同金额:**.**元,合同时间:**年**月**日;
(**)合同名称:经开区**-**年度标线标牌工程采购合同,合同金额:**.**元,合同时间:**年**月**日;
(**)合同名称:濉溪县河西区等镇区道路交通安全实施项目-标志标线,合同金额:**.**元,合同时间:**年**月**日。
**.无效投标单位: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栋**,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无为市巢无路与襄安交叉口西北**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栋**
联系方式:赵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