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ATS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包) 中标结果 | 中标供应商名称:新疆创之意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南五工一村北京路和谐玫瑰国际A座**室、**室(**区**丘**栋);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西同诚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医疗器械产业园A区**栋**楼B**号;中标金额:**元 |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阿图什市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克州阿图什市迎宾路**号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年**月**日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了采购结果公示,**年**月**日收到江西同诚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新疆创之意商贸有限公司的质疑函,经核实,质疑成立。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出现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四种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况,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我公司与采购单位协商讨论本次项目质疑情况,决定取消新疆创之意商贸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由于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经采购人同意后中标人顺延至第二名,现顺延本项目中标人为综合评审第二名的江西同诚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