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郎溪县碧水豪庭**号楼**-**室 |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LXX-GC-GK-**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合欢路**号 | |
投标报价:**.**元 | |
服务期(供货期):**个日历天完成(其中安装工期**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冯捷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中国电信云计算(青岛)基地二期A**数据中心三四层配套PC总承包项目 | |
企业业绩:**、 中国电信云计算(青岛)基地二期A**数据中心三四层配套PC总承包项目;**、中国电信(安徽)大数据产业园**KV变电站**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项目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佳禾新徽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元路**号留创园 **-** | |
投标报价:**.**元 | |
服务期(供货期):**个日历天完成(其中安装工期**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贺磊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年庐江二中公交停保场充电站建设项目 | |
企业业绩:**、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年庐江二中公交停保场充电站建设项目;**、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充电站建设及运营运维(二期)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埃菲科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歌场路 ** 号 | |
投标报价:**.**元 | |
服务期(供货期):**个日历天完成(其中安装工期**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夏靖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安徽南卫医疗用品有限公司**kV线路及电气设备采购安装 | |
企业业绩:**、安徽南卫医疗用品有限公司**kV线路及电气设备采购安装;**、郎溪县十字梦都利华商住小区**kV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废标单位:安徽丹凤缘科技有限公司 废标理由:安徽丹凤缘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未按安徽省住建厅最新文件要求在右上角增加使用时限的标注,属于无效证书。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