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号
**、采购方式:*****************************
**、项目内容:开展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合同金额大写:伍拾捌万元整;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
包一 | 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否 | / | / | ** | 项 | 详见合同内容 | **.**元 |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本合同服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年,如超出合同服务期限,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按相应服务需求明确顺延服务期限及增加服务费用事宜签订补充协议。
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
方式:**.根据甲方提供且与本合同有关的城市更新改造资料,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技术要求,完成《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 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结论,负责对项目成果作不超出原定工作范围和内容的必要调整和补充,确保项目成果内容、深度符合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甲方提供的相关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本合同约定设计费的**%作为首期款,即人民币叁拾肆万捌仟元整(¥**.**元)。
**.乙方提交《新晃县侗族自治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最终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同意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本合同约定设计费的**%即人民币贰拾叁万贰仟元整(¥**.**元)。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 乙方: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骆建云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芳草支行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