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土地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小田改大田工程(EPC)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砀山县土地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小田改大田工程(EPC)(项目编号:EP-DSGC**) 澄清答疑如下:
问: 招标文件中“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成员)须具备①和②:
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我单位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无市政资质,而联合体成员中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是否满足本项目中的施工资质要求?
回复:满足。
本澄清答疑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答疑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砀山县砀城镇旭日路**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宿州市银河一路明日世纪花园南门东侧三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