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标响应情况一项,原文为: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响应。 在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基础上,对投标人商务条款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审: 投标人商务条款完全满足且部分优于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分; 投标人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分; 投标人商务条款基本响应采购需求,但有缺陷或部分一般指标不满足需求的得**.**-**.**分。 注:内容缺陷是指内容逻辑混乱、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与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缺项漏项、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不满足采购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 现更正为: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响应。 在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基础上,对投标人商务条款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审: 投标人商务条款完全满足且部分优于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分; 投标人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分; 投标人商务条款基本响应采购需求,但有缺陷或部分一般指标不满足需求的得**分。 注:内容缺陷是指内容逻辑混乱、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与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缺项漏项、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不满足采购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