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
中标公示
*****************************建设的*****************************(第二次),于**年**月**日**:**时在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号中石化大楼**楼会议室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浮动率 | 基准价(万元) | ||||
第**名 |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周雄杰 | -**.**% | **.** | ||||
第**名 | / | / | / | |||||
拟确定中标人 |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周雄杰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情况 | ** | 项目名称 | 温州市瓯飞一期围垦工程施工**标段工程结算审核 | 项目地址 | 温州市 | |||
发 包 人 | 温州市瓯飞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温州市 | |||||
项目描述 | 审定金额:**.**万元,水利工程结算审核,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项目名称 | 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标段 | 项目地址 | 平阳县 | ||||
发 包 人 | 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平阳县 | |||||
项目描述 | 工程建安费用约**万元,水利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 | |||||||
被否决投标 情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无 | ||||||||
公示期限 | **年**月 **日**:** 时——**年**月**日**:** 时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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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路**号
联系人:冯工 电话:**-**
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人:张臻 电话:**-**
**年**月**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质疑受理: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