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普通国省干线G**、S**和S**行道树补栽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裕安区普通国省干线G**、S**和S**行道树补栽项目 | ||||
项目编号 | HXJY** | ||||
招标人 | 六安市裕安区公路管理中心 | ||||
代理机构 | 安徽祥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六安市皋城路与梅山北路交叉口发展大厦三楼 **-** | ||||
发包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最高限价 | 壹拾万零贰仟捌佰捌拾捌元叁角叁分(**.**元) | ||||
建设工期 | ****日历天 | ||||
资质要求 | 具有绿化施工营业执照或公路工程施工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成交人 | 安徽天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成交价 | 壹拾万零贰仟捌佰捌拾捌元叁角叁分(**.**元) | ||||
项目负责人 | 张茂军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编号 | 皖**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含双休日、节假日)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公路管理中心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六安市裕安区公路管理中心。 联系人:鲍委员 联系电话:**-****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