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标段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辉交建**DZB**号
二、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投标报价的评审中“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 ** 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 **%在基本分**分的基础上加**.**分,最多加 **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不含 **%)时,每再低**%在满分**分的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 **%在基本分**分的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 ” 现变更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 ** 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 **%在基本分**分的基础上加**分,最多加 **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不含 **%)时,每再低**%在满分**分的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 **%在基本分**分的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使用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特此说明,一切内容以变更后新生成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原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均作出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变更内容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四、本次项目联系事宜:
招标人:*****************************
地 址:辉县市交通大厦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创业楼D**号
联系人:*******
电 话:*******
五、监督部门:辉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年**月**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