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
经研究,对 *****************************(二标段)三次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原 ** 页**.**.**条款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为:评标委员会构成: **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 人, ( 项目发起方需要选派代表参加评审的,应当选派本单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公道正派的人员并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 ** 人(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 少于成员总数的 **/**;现更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 **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 人, ( 项目发起方需要)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 ** 人(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 少于成员总数的 **/**。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
*****************************(*****************************)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