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招标编号:XZP**),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和或“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和或“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项目编号:XZP**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委托具备资质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查找与分析现有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的不足,编制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并协助采购方完成测评报告的备案。根据等级测评成果,由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整改建议,协助采购方进行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两方面的整改工作。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科技大道科技大厦**层**室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