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脂材料(支架浓缩液、支架防冻液)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JNB**-ZB-**、SXMTZB**H-**(G))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时间:**-**-** **:**
本*****************************油脂材料(支架浓缩液、支架防冻液)(招标项目编号:JNB**-ZB-**、SXMTZB**H-**(G)),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油脂材料(支架浓缩液、支架防冻液)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油脂材料(支架浓缩液、支架防冻液):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 大同市科昶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元 | *****************************指定场地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大同市科昶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大同市科昶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否决投标人:大同柴晟重工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山西曜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支架浓缩液和支架防冻液”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大同柴晟重工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支架浓缩液和支架防冻液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中生产单位为煤科(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并提供了与煤科(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协议,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生产协议不能作为大同柴晟重工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属于具有招标货物“支架浓缩液和支架防冻液”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的依据,故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否决其投标。
②山西曜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支架浓缩液和支架防冻液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中生产单位为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并提供了与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的OEM合作加工协议,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OEM合作加工协议不能作为山西曜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具有招标货物“支架浓缩液和支架防冻液”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的依据,故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否决其投标。
否决投标人:陕西天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项类似业绩;近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类似业绩指:支架浓缩液和支架防冻液供货业绩(注:均须提供但不限同一合同中体现);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至少一张结算有效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和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陕西天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个业绩资料,其中业绩**、业绩**、业绩**、业绩**未附至少一张结算有效发票和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业绩**未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业绩**和业绩**的证明资料满足要求,但业绩**和业绩**均为液压支架用浓缩液,缺少有效的支架防冻液供货业绩,业绩类型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否决其投标。
否决投标人:延安道实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一节总则一、重要说明:**、供货要求中加★条款为实质性内容,不满足的将否决投标,未标注★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第三章初步评审中已列明的评审条款除外),第二节技术规格书及其他服务要求三、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液压支架用浓缩液(投标时提供液压支架用浓缩液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提供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安标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内容须满足以下★号参数要求),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液压支架用防冻液(投标时提供液压支架用防冻液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提供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安标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内容须满足以下★号参数要求),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延安道实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液压支架用防冻液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至**.**.**,已过期,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第三章评标办法**.**.**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标准(技术性能)、服务要求响应,否决其投标。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的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上发布。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云燕街道马脊梁矿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东缉虎营**号银龙大厦**层
联系人:*******
电话:**(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助理)
部门电话:**-**
投诉电话:**-**
平台客服电话:**-**-**
工作时间:**:**-**:**,**:**-**:**(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贺兵兵(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