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G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成交结果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成交结果
更正内容:因六安市金氏餐饮有限公司、六安市白天鹅大酒店有限公司均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且原磋商小组确定的第三成交候选人(最终报价:**.**元)同意以第一成交候选人(最终报价:**.**元)的成交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研究决定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变更为六安海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六安海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以北市工商质监检测中心
成交金额:肆拾叁万捌仟伍佰元整(**.**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全年提供大厅早、午、晚餐,并完成采购人因临时需要发生的用餐服务;因突发警务活动需要应急保障供餐,或在食堂区域外提供就餐服务的,中标人应按要求进行供餐保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参照《安徽省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食堂标准化管理规范》、《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民警就餐保障标准》规定,保障机关食堂工作餐满足民警、辅警及工勤人员的机关值班备勤需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年(采用**+**+**模式,**年**签,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 |
四、评审专家名单:雷中伦、李杰忠、徐文凯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F**#楼三楼,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F**#楼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