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二章 磋商须知 四、响应文件” 中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价,响应文件中不用首次报价,报价要求参考附件,报价格式以现场提供为准。”
更正为:“**.** 本项目响应文件中需提供首次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计划备案编号:**[**]**
**、财政监督部门:苍溪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采贷”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名称:*****************************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东台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中成川宇(成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万达甲级写字楼B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张女士
电话:**-**
中成川宇(成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