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不锈钢产业高浓废水集中处理输送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补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序号为SGCJS**-**的松阳县不锈钢产业高浓废水集中处理输送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作以下补充修改:
一、项目名称“松阳县不锈钢产业高浓度废水集中处理输送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修改为:
“*****************************”;
二、本项目开标方式由“不见面开标(电子标)”修改为“见面开标(非电子标)”,删除招标文件中电子标的相关内容及要求,修改为非电子标内容及要求;
三、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须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
四、纸质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份:正本**份、副本**份,正本及副本单本分别单独装订;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起,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文件外密封袋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和投标人的名称全称;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阳县环城西路**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交易大厅);
七、增加对中标候选人的定标核查、考察及质询;
八、第三章 评标办法 (二)定标工作程序 “**、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后,当即在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召开定标会。”
修改为
“**、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日内,在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召开定标会。”;
九、增加“第七章 推荐、定标申报资料”;
十、招标文件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除外),已重新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备案单位(盖章):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