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镇(四标段)施工澄清公告 | |
各投标单位: 现对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增值税销项税额:**.**元。投标单位应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增值税销项税额按以上固定金额纳入投标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进行修改,修改后为:投标单位应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安全生产措施费、暂估价等作为非竞争性费用,按招标人提供的金额相应填报,否则作废标处理。”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出相应修改,本澄清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本澄清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
| |
| |
| |
|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
| 陆河县东坑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