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于**年**月**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作以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澄清:
**.原文: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资信业绩部分拟派项目监理团队情况:二、监理团队其他人员素质;
(**)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分,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加**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加**分。
现文: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资信业绩部分拟派项目监理团队情况:二、监理团队其他人员素质;
(**)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分,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加**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加** 分。
**.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文件投标格式附表**.**,对应投标文件电子系统的序号**。
本澄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此次澄清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影响各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开评标时间不做调整,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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