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履约担保”原内容: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的**%
变更为:
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转账或国有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价款(中标价)的**%。
**.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章节丢失,以系统最新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