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秀山县洪安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监理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备注 | 完成洪安河治理项目的监理工作 | **日历天 | 合格 | **.**.** | ** | 夏祥青 |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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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